昨天房東被警察抓走後

我迅速的去看了一間房子

2個人SHARE一個房間,一層住6個人

房租是120/WEEK...

雖然不是OWN ROOM可是是英文環境還不賴

然後今天早上去面試了二個工作

晚上PM 6-9點要去賣珠寶、UGG、皮包的店試工

明天AM10-11點要去另一家推銷飯店渡假村的工作試工

其實我好懶得工作但有點強迫症一有機會就想去試試

尤其渡假村的工作是業績制沒有時薪

很有趣但不知道賺不賺得到錢...反正當作去玩玩囉

下午又去看了另一個房子,很乾浄,而且只有日本房東一個人住

OWN ROOM才120耶!!!房間超大的!!!

只是這樣房東感覺又會整天待在家,而且沒辦法練習英文

總之,我這次選擇了6人的SHARE HOUSE

同樣價格不去住OWN ROOM可能大家覺得我有病

但仔細想想我是來學英文的啊

不強迫自己進入英文的生活圈不就白來了!!

 

希望這次的選擇是正確的

祝我好運!

↓ ↓ ↓ 現在住的房間看出去的夕陽,我很喜歡

   不曉得下一間看出去是怎樣的景色

IMG_2865  

※ 行李好多光打包跟想到要搬家我就腿軟了...FXXK 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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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ddie W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